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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6
点击次数: AC米兰·(中文)官方网站-Milan brand-随着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逐步展开,资源循环经济成了减轻资源环境约束、提高发展品质的关键所在,资源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追求、制度指引以及实施路径上具有高度一致性,但实际上还是存有政策统筹不畅,回收利用系统不完备,欠缺大众参加之类的现实情况。本文依靠国家有关循环经济、废弃物循环利用、零碳园区创建等方面的政策安排,剖析两者协同发展的内在逻辑以及当前面临的制约,并就如何改进制度规划、完备回收系统、塑造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提出推进路径。研究显示,推动资源循环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发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融合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加速朝着绿色化、低碳化的方向转变,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模式已难以适应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约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对于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1],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形成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尽快构建起全方位涵盖,运转高效且秩序井然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2],“十五五”规划纲要继续强调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这体现出资源循环利用已经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组成部分[3]。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要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党中央强调,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发展观念的一场深刻革命;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这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4]。由此可见,生态文明建设并非末端治理,而是要依靠制度创新与发展方式变革,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循环利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这就为资源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的融合提供了现实基础。
资源循环经济注重减量化、 再利用与资源化,目的在于减少原生资源投入量,延长产品及材料的寿命周期,降低废物排出量,与传统线性经济相比,它能够将“资源—产品—废弃物”这种单向流动转变为更为高效,更节约的循环流程,这样既能减轻资源供求冲突,提升资源安全保障水平,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避免生态破坏,所以说,资源循环经济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附属部分,而是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到生产,流通,消费以及治理这些环节之中的关键践行途径。
资源循环经济的持续发展,除技术与市场外,还需要有清晰的价值取向以及制度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在更高层次上为资源循环经济提供了发展方向指引。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以资源环境承受能力为前提和基础,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这为循环经济发展赋予了最基本的价值参照系;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促使形成涵盖法律、政策、标准、考核、教育等诸方面的管理体系,从而为循环经济由观念转化为制度、由局部摸索转变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前资源循环经济的推动工作日益体现出政府引领、市场决定、社会共治的综合态势。 资源循环经济的发展不单纯依靠末端回收,而是需要制度安排、产业组织和社会行为共同配合,而生态文明建设所提倡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民参与正好为资源循环经济提供了更完善的制度环境。
近年来,我国针对循环经济、固体废物利用、绿色制造、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架构逐步完善,但在实践中,各部门、各区域及各领域之间仍存在政策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部分地区重视末端处理而忽视源头削减,部分地区看重项目创建却轻视后续运作,从而影响整个循环利用体系的运行效能,资源循环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虽然目标相同,但在实行过程中仍然需要更好地统筹协调。
资源循环经济要取得实效,重点在于形成一条通畅高效的回收、分拣、加工、再利用链条,目前部分地区仍存在回收网络不完善,分类标准不一致,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致使很多可回收资源白白浪费,再生利用效率不高。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体系[2],但如果回收链路持续不通畅,则难以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根基。
生态文明建设与循环经济发展均需全社会共同参与。然而当前,部分企业绿色责任意识淡薄,公众在垃圾分类、绿色消费、旧物回收等环节的主动性也明显不足。部分居民仍将资源循环利用视为一种道德层面的“环保善举”,尚未真正养成节约资源、循环使用的日常习惯。社会参与程度较低,不仅导致资源循环经济难以从政策驱动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也削弱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
促进资源循环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首先需要优化顶层规划,提升各类政策间的关联度和协调性,应将资源循环利用全面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推动循环经济、固态废弃物处置、绿色生产、碳排放削减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同资源循环利用主体有效对接,构建目标一致、责任明确、可执行可考核的制度体系,同时,要发挥关键平台和重点企业的支撑作用。中央对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打造全国性、功能性的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5],这为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体系提供了明确指引。
应着力完善城乡回收网络、分类投放及分拣加工体系,促使再生资源回收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相融合,提升资源回收的便利性和规范化水平。针对废旧设备、退役动力电池、废旧家电、建筑垃圾等重点领域,开展精细回收并推动高附加值再利用,切实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目前,国家已发布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创建名单,表明园区正成为绿色低碳与循环利用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未来,应将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同零碳园区、绿色工厂、城市更新等工作统筹推进,打造更为完备的产业链条。
资源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最终要落实到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上。企业应增强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节能减排降碳及资源综合再利用的意识,从源头开始减少资源消耗及废弃物产生。对于公众而言,需要借助宣传教育、制度激励和便捷化服务等途径,引导树立绿色消费观、适度消费观和循环利用观,唯有将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内化为全社会普遍认同的理念,循环经济才能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持久动力源泉。
资源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相同的价值追求和实践目标。前者通过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后者依托观念更新和制度创建达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两者在绿色发展进程当中彼此依存,互相推动。放眼将来,应当树立系统观念和协同思维,把资源循环利用融入生产、流通、消费及治理的各个环节,持续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水准,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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